它的一个标准是,所谓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一定是排除非暴力犯罪的,是与剥夺他人生命相联系的暴力犯罪。
然而,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我的《有选举民主才会有预算民主》原本好端端地放在那里,此时也随着方先生的《只有多党民主才会有预算民主》变成了参数错误。乔治·华盛顿是不主张搞政党政治的,故美国建国初期并无政党政治,但那时的美国已经有预算民主,却是不争的事实。
此论之要点,读者可以见诸方先生文章的如下论说:预算民主固然无法成为政治改革的突破口,可有选举民主也不会有预算民主,因为,只有多党民主才会有预算民主。2011年5月国务院要求各部委须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而事实上各部委基本都在最近公布了这部分经费开支。法国的情况也是如此,法国1789年革命前并无政党,但有确切的历史资料表明,法国的等级会议及随后的国民公会已经掌握了预算通过权,[1]也就是说,在政党和政党政治出现前,那里已经存在预算民主的事实。只有多党民主才有预算民主论的第四个错误,然而也是最大的错误,在于它近乎完全否定了通过改革推进预算民主的现实可能性。其结果是,方先生的《只有多党民主才会有预算民主》在中国选举与治理网上变成了参数错误。
而且,尽管美国在1800年前后开始出现了政党,但有政党之初并无政党政治,政党政治是政党的组织和活动的影响力达到全国规模的结果其实,所谓法治并不只是法官检察官警察还有廉政公署,也并不只是填写好选票然后轻手轻脚地将其投入票箱,法治是一种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法治像是人们每天呼吸的空气、像是常人举手投足的教养,像是无处不在的空间,常常无形地溶解在生活点滴里。摸着石头过河在法治领域的典型体现是部门法突破宪法,宪法倒转过来对此突破予以背书。
而学者的话语权很多情况下不过是声誉的喧哗。物权法制定,若无巩献田教授捅破那层皇帝的新衣,一帮民法学者就是准备通过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路径将宪法问题降解为民法问题的。另外,诸多立法活动,需要宪法学者在睿智之外,还有扎实的部门法功底与对实践问题的真切把握,惜乎诸多宪法学者在此方面表现出先天不良。于是某个部门法的修改圈定某类部门法专家成为一种惯行。
强调宪法学者在重大立法活动中的在场,并非所谓的地盘意识使然,实则是诸多典例足证立法专家结构的不良最终导致了诸多立法的瑕疵。甚至2004年宪法修正时,修宪委员会倚重的最主要专家亦并非宪法学者。
从《立法法》到《物权法》再到刑诉法的修改,立法、修法的专家组成员罕见宪法学者的身影。上述颇让宪法学者尴尬的现象是何以产生的,揆猪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种:其一,官方主导的立法模式,一向认为吸纳学者参与加入只是决策优化的必要,而立法的思路、主要内容应由官方把控。主观上将宪法视为完全政治性的法,人权、宪政等是高电压的危险物,能不触碰则不触碰。当下中国声名最为卓著的法律学者首当其冲是部门法学者。
其二,中国的改革开放是渐进式逐步推进的,与之相适应,中国的法治发展亦并非以宪法为原点除非优酷公司能够证明存在网友借机诽谤、诋毁情形的存在。一审法官:网友说一些出格、过激的言论,是很正常的。二审法官:这个案子的判决,旨在树立规则,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
否则人人都有可能被他人微博所侵害。过低的诉讼立案审查标准,可能成为当事人通过诉讼压力迫使媒体、公民放弃舆论监督和质疑批评权利的隐患。
李颖也看到了微博的这种积极力量。同时,涉及批评的内容,还往往起到了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
这个度体现在一审判决中。今年3月,台湾艺人大S和内地商人汪小菲在三亚举办婚礼。李颖在判决书中写道:首先应该注意到微博的特点和微博上言论自由也应受到合理限制这一前提。而其他博文内容尚未达到构成侵犯名誉权的程度。不过,审理微博第一案的法官们看到了微博的更为积极的力量。8月初,药家鑫之父药庆卫就张显因微博言论不当对其构成名誉侵权,向法庭提起诉讼。
进入专题: 微博 言论自由 。王洪数次讨说法未果,便在网络上发表《请看我买恒升上大当的过程》。
终审判决结果为,周鸿祎只需删除其中两条微博,赔偿金山5万元。她在报告中写道:我们越来越多的判决倾向于从私权保护与促进社会进步、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综合考虑。
因此,二审法官称,这个案子的判决,旨在树立规则,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2010年5月25日至27日间,周鸿祎分别在新浪微博、搜狐微博及网易微博,连发数十条直指金山的微博。
其实,早在微博初现之时,公民言论自由权与名誉权的冲突就此起彼伏。此案就是要界定微博上言论自由的边界。但张朝阳在其微博上发表声明称:我不认为我的行为在法律上及朋友道义上有什么过错,所以既不认错,也不道歉。这个平衡点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各种权利在相互博弈,但是并没有结果。
让李颖高兴的是,这个判例,已经由北京大学的一名老师带到培养未来法律人的课堂上。自2005年以来,新兴的网络媒体侵权案件所占比重在2000年前仅为17%,此后5年快速上升到29%,近5年则激增至72%。
在判决书中,合议庭并没有支持优酷公司提出的要求酷6公司删除相关网友评论,并就此承担侵权责任的诉讼请求。有些原告诉讼的目的就是为了让网站、媒体迫于诉讼的压力‘封口,删除批评言论,侵犯名誉权诉讼可能被滥用为限制言论自由的手段。
此案由海淀区法院一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在这个案子中,优酷指称酷6在网站上开辟评论专区,并保留一些针对优酷的辱骂性言论,是放任网友侵权。
网络言论自由与名誉权之间的冲突也越来越突出。但是,他也看到,很多人不会使用这个权利,甚至有一些虚假的信息,以至于微博上的信息真假难辨。今年3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达了一审判决书,支持原告的部分诉讼请求。寻找平衡点从一开始,一、二审法官就在寻找言论自由、媒体舆论监督权与名誉权之间的平衡点。
尽管判决结果不一样,但一审二审的法官都在探索微博言论自由的边界,用法律秩序来维护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二审主审法官张晓霞也为此注册了微博账号,用以了解微博的动态。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起上诉。在这个案子中,对于网友的评论,法庭是持宽容态度的。
据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中国已有近两亿名微博用户。周鸿祎败诉,应当删除20条微博,并公开致歉,承担包括公证费在内的经济损失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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